民盟上海市委员会建议:用法规管好用好维修基金

2008-01-30 10:10:24|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摘要|

  民盟上海市委员会日前向上海市人大会议提交《制定房屋维修基金监管、使用和保值增值法规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建议制定相应法规,规范对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监管和保值增值。

  在提案中,民盟上海市委员会建议:赋予业主委员会法定的维修基金监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委会可内设维修基金监督委员会行使内部监督权。

  提案还提出,应制订实施办法规定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和资金监管方式:1、使用维修基金,必须由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使用申请报告,经业委会征询业主意见通过后方可使用。2、维修基金的资金应委托第三方监管,可委托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承担监管业务,但监管方只有监管权无使用权。3、建立法定程序规范业委会动用维修基金的行为。

  提案要求强化政府监管,重点确保资金到位和资金安全。为此,应规定由政府监督开发商保证维修基金在销售前及时到位,不到位者不得给予销售或销售许可。凡已销售楼盘涉及维修基金不到位状况或前期物业侵吞、滥用维修基金的,政府应支持帮助业主对违法者进行追索。

热门导购

热门评测

参与讨论 677 我要评论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