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 胡佳杰 发自上海 近日,上海土地市场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开遴选黄浦区外滩街道一幅商住办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三道红线”是否达标成为遴选条件之一。这也将是上海首部城市更新领域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正式实施后,上海首个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的历史风貌保护项目。
根据上海土地市场公告,黄浦区外滩街道198-1、200-3、064-01、065-01、066-01、067-01、070-01、071-01、072-01、073-01地块及江西南路、山东南路、盛泽路、070-02地下空间地块位于豫园周边,出让宗地总面积为17.01202万平方米,土地用途涉及住宅、商业、办公。
该地块地上建筑总面积不超过44.67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不超过12.3902万平方米,单个地块调整幅度不超过10%。多个子地块中,最高的建筑限高240米。
地块的招商洽谈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7日发布项目遴选公告,同时公布地块的评审活动安排及注意事项等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一些参选门槛前所未有。
公告提出,申请人或联合申请人中一方[投资比例高于50%(含50%)]须满足(1)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七十;(2)净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百;(3)现金短债比不小于一,即“三道红线”需要全部达标,这是“三道红线”首次出现在上海土地出让要求中。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指出:“这幅地块包含商住办,又是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所以对拿地主体要求比较高,而且这次还提出了‘三道红线’等新条件,今后类似地块的出让要求可能会愈发严格。”
对于申请人方面,规定可以独立参加遴选,也可以联合参加遴选,联合方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申请人中有一方投资比例须高于50%(含50%)。其中,联合申请人中投资比例不低于25%的联合方业绩方可计入后续遴选活动中的商务标评分,计算评分项时在投资比例高于25%(含25%)的各方之业绩择优计算,同一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含联合申请)。
申请人或联合申请人中一方[投资比例高于25%(含25%)]须满足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或主城区及“港澳台”总开发量不小于50万平方米。
此外,三年内在上海拿地但违约的企业不得参选。
资深地产人、楼市专栏作家黄欣伟分析认为,该地块一是对“合作品牌”的商誉有要求,今天从政府采购就开始“不止是看钱”的匹配考量了;二也是对合作企业的实力有所要求,毕竟“历保”是一个高成本投入的行业,绝对来不得诸如偷工减料、高周转、完工一段开业一段等“房地产吃相”,对投入资金、沉淀资金、回笼资金都有较高要求;三作为一个“微更新”项目设置这样的要求,想必是试点,但也不排除试点成功就此写入未来类似项目的统一标准;四是城市更新项目属性本来就不同于房地产,所以更加要严苛准入条件,提高政治站位,不“唯地产商”合作论。
值得注意的是,这幅地块的新操作,和相关政策风向密不可分。
8月1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
8月25日,上海首部城市更新领域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提出,以践行“人民城市“为重要理念,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遵循规划引领、成片推进,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数据赋能、绿色低碳,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原则,由市级层面编制城市更新指引、区级层面编制更新行动计划;城市更新由通过遴选产生的“更新统筹主体”,负责编制区域更新方案。
黄浦区外滩街道地块将成为《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发布以来,上海首个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的历史风貌保护项目。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院长陈晟表示:“上海立法通过城市更新条例,规定城市更新、风貌保护项目,要专门筛选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的确定,首先要明确企业条件或者能力,我相信,除了三道红线,企业对城市更新的实践、统筹能力,也会是遴选条件之一。”
后续情况,乐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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