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乐居网 资讯中心 本地新闻

正文

金山新一期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 涉及朱泾镇秀州村
来源:乐居买房2021-12-23 10:18:18
摘要
这次涉及的是朱泾镇秀州村。

  乐居买房讯 童文俊 近日上海金山发布官方消息,金山区新一期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这次涉及的是朱泾镇秀州村。预公告全文如下: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金预征地告〔2021〕第540号

  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金规划资源选预〔2021〕75号,国家拟征收你村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前进6、7组、秀州村胜利7、10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前进6、7组、秀州村胜利7、10组

  二、用途:水域(金山区朱泾镇中官塘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三、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发〔2017〕15号)执行。

  四、调查确认:

  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镇(乡)规划资源所、村(居)民委员会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二)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五、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期限至2022年01月05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

  (一)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五)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七、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可向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反映。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电话:67326082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

  联系人:宋杰                

  联系电话:57953126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eju54321 13681708407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