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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48亿出售永康项目予滨江集团 此前公告交易价格为57亿
来源:乐居买房2022-06-14 08:29:53

6月13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转让浙江永康6宗地块予滨江集团,股权转让代价为14.98亿元,滨江集团还需偿还目标冻死原油负债33.04亿元,合计代价48亿元。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阳光城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由此,阳光城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14.98亿元人民币,公司及目标公司原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负有的33.04亿元还款义务由缤慕公司承接。

据悉,目标公司子公司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已取得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阳光城具体权益比例待审计评估后一并确认披露。

六宗地块具体包括:

(1)地块二: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11号,坐落于经济开发区都市外滩分割地块二,宗地面积为54,540.1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2,不低于1.8;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2)地块三: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13号,坐落于经济开发区都市外滩分割地块三,宗地面积为82,152.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2,不低于1.8;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3)地块四: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12号,坐落于永康经济开发区S9-15-3地块,宗地面积为44,81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6,不低于1.8;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4)地块五: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04号,坐落于永康经济开发区S9-15-2地块,宗地面积为67,0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2,不低于1.6;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5)地块六: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180号,坐落于永康经济开发区S10-7-1地块,宗地面积为41,53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6,不低于1.6;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6)地块七: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05号,坐落于永康经济开发区S10-7-2地块,宗地面积为62,2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6,不低于1.6;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上述六宗永康地块,为阳光城于2021年7月以61.45亿元收购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对金华虹光应收债权而获得。彼时介绍,6宗地块总面积35.23万平方米,计容建面85.64万平方米;已开发地块的约300套商品房住宅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正式协议签署后,阳光城浙江置业将承接该地块的代建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5月6日,阳光城首次公告提到上述交易计划,彼时公告表示,交易的总对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

不过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14.98亿元人民币,阳光城及目标公司原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负有的33.04亿元还款义务由缤慕公司承接,按此计算,滨江集团的出售代价共计48亿元。

公告提到,根据立信中联审字F[2022]D-0008号审计报告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248号评估报告,以2022年3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合并层面所有者权益审计值为-1.04亿元,目标公司的评估值为15.51亿元。

参考以上审计、评估结果,公司拟以14.98亿元作为股权对价转让目标公司相应股权,不再承担目标公司相应债务,同时解除公司为目标公司偿还中融信托33.04亿元(截止交易日)负债的还款义务。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权益,缤慕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权益和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永康众泰小镇项目开发主体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缤慕公司将承担目标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阳光城表示,董事会认为,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至合作方,既可以维持项目的可持续性开发建设,有利于保证项目交付,又可以削减公司债务,符合公司当下经营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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